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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行社月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行社月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地区各旅行社: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管理发[2004]118号文件《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旅行社月报工作的通知》规定,为及时掌握全国旅行社经营的第一手资料,实时了解全国旅行社行业的经营动态,从2005年起,国家旅游局开展全国旅行社经营情况网上月报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各社于每月10日至20日,上网填报上月经营情况。
  二、填报方法
  1、各社上网登录“中国旅游网”(网址:www.cnt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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