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元旦、春节
期间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的通知
(京发改[2004]2815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保障“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市发展改革委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规范价格行为,禁止价格欺诈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元旦期间市场检查定为12月27日至31日,其中30日为全市统一检查日;春节期间定为元月26日至2月15日,其中2月5日、6日为全市统一检查日,2月9日至15日春节黄金周检查将根据假日办的要求,另行安排。
市物价检查所将于统一检查日派员参加有关区县的市场监督检查。
二、检查重点
本辖区商业、饮食业、宾馆、饭店、公园、旅游景点、电信行业、邮政行业、机动车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