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武隆至
水江高速公路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渝府[2004]310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武隆至水江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交委文(2004)403号)收悉。
武隆至水江高速公路起于武隆县大木桥,接拟建的彭水至武隆高速公路,经白马、长坝,止于南川市水江镇,接在建的水江至界水高速公路,全长58公里。该高速公路是国家规划的重庆至长沙高速公路的一部分,也是我市规划的骨架公路之一。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我市高速公路路网,连接出省通道,促进省际交流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武隆至水江高速公路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