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失效]

  3、加强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和污染企业的环境整治。确定钱塘江、太湖流域(含苕溪水系、运河水系)为重点流域;确定萧山东片印染和染化、南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余杭苕溪流域、富阳造纸春江区块、建德化工行业、桐庐钟山乡石材加工、临安锦溪流域等为重点监管区域;确定化工、印染、医药、造纸、味精、电镀、水泥、冶炼等为重点污染行业并开展污染整治。制定钱塘江流域和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流域总量控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通过限期治理一批、集中控制一批、关停转产一批等措施,削减流域内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水环境质量。要按照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严格核定流域内各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各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并按全市总量控制要求实现浓度和总量的达标排放。对现有水环境功能区不达标的区域,应当贯彻“先整治、后审批,先控制、后发展”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各类重污染项目。在功能区达标之前,对印染、染料、造纸、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一律暂缓审批。加强钱塘江流域氨氮污染控制,对列入全市氨氮排放重点单位的企业由当地政府按规定的权限下达限期治理任务。2005年3月底前,各地环保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废水排放重点企业,依法报请当地政府实行限期治理。2005年年底前,全市431家市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必须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整治任务;2006年底前,所有区、县(市)控以上废水重点污染源排放浓度和总量应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4、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严格按照“截污、清淤、驳坎、配水、绿化、造景、管理”的方针,开展市区河道综合整治。到2007年,完成70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程。积极制定小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大力开展小流域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加强以“治理污染、改善水质”为重点的小流域污染环境整治、以“清淤疏浚、维持水文”为重点的平原河网综合整治和以“涵养水源、水土保持”为重点的山涧溪流小流域整治。
  (二)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1、加强燃煤工业企业整治。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认真执行《杭州市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调整和优化工业布局,加快市区大气污染企业的搬迁进程。2006年关停半山电厂两台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实施萧山电厂12.5万千瓦机组的烟气脱硫工程,加快实施市区21家热电厂(站)的烟气脱硫工程。2005年年底前,各地要完成现有35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的脱硫工程,其脱硫率应确保在70%以上(含硫量为0.6%)。继续深入开展“禁燃区”工程,市区要实施“禁燃区”中期工作,限期淘汰萧山、余杭区和中心城区的燃煤锅炉,加快天然气引进步伐,提高气体燃料比例,改善能源结构。各县(市)城区要依法划定“禁燃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范围,加强“一部三沿”地区的烟尘控制。加强各类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大气污染控制,因地制宜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各类工业集聚区块禁止新建分散的燃煤锅炉,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淘汰已实行集中供热区域内的中小锅炉。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