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公布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
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4]21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和《关于贯彻实施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建[2000]173号)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我厅审查,现将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
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一、资格复审通过,保留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企业(有效期至200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