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万州区
歇凤山风景名胜区为市级风景名胜区的批复
市园林局:
你局《关于歇凤山申报市级风景名胜区的请示》(渝园林文(2004)9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命名万州区歇凤山风景名胜区为重庆市市级风景名胜区。
二、请你局督促万州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务院《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
重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规定,尽快编制上报歇凤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工作方针,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指导,加强景区内森林、植被、文化遗址等方面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风景资源,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