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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5年1-12月)的通知[失效]

  6、垃圾、粪便处理及其综合利用,畜牧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7、市区和中心城镇环境整治、绿化工程,公路干线沿线、铁路沿线、入城口的绿化工程,园林建设工程。
  (十二)旅游。
  杭州之江度假区的开发,西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开发;吴山、灵山、龙坞、西溪生态湿地保护工程,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青山湖、天目山、清凉峰等旅游景点的保护和开发;良渚文化、吴越文化、南宋文化、跨湖桥遗址的保护和开发;自然保护区的综合保护和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游览项目、景点的开发;传统景区(点)的挖掘、提升、改造。
  (十三)物流业、商业、咨询服务业。
  1、仓储企业、运输企业等传统物流企业的重组改造及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型发展。
  2、现代物流业及信息系统建设。
  3、连锁经营,净菜超市。
  4、电子商务。
  5、农村商品批发和零售网络建设。
  6、特色商业专业街区建设。
  7、经济、就业、会计、审计、评估、管理、工程咨询,科技中介服务,审批代理,高新技术广告制作。
  8、经济和科技展览、国际会议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9、社区物业管理,社区服务。
  10、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四)科学技术。
  1、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国家、省、市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国家和省、市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新产品开发、重大新技术推广示范、应用项目,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项目。
  2、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高技术产业孵化器项目。
  3、清洁生产技术。
  (十五)教育。
  1、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
  2、多形式社会化办学。
  3、示范性学校,配套中小学(幼儿园)。
  4、现代远程教育。
  (十六)文化、卫生、体育、福利等。
  1、基层群众文化、娱乐设施建设。
  2、历史街区、古城遗址、“老字号”商店、文物的保护和修复。3、特色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急救网络建设,疾病、公共卫生防疫设施的更新、建设。
  4、区、县(市)运动场(馆)、群众体育活动设施建设。
  5、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
  6、社区服务中心设施建设。
  7、多种类型的职业技术培训和职能培训机构及设施建设。
  二、限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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