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印发的推行“三项制度”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实施细则。要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全面推进”方法,有步骤地实施。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确保三项制度稳妥、顺利地推行。各市要将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于2004年12月31日前报省建设厅、省招标办。
(二)做好推行“三项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
鉴于一些业主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对三项制度还不很熟悉,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一些人对推行三项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还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信息媒介,或者通过举办专家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在社会上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全行业尽快了解、认识这一重要改革举措。招投标监管人员、交易中心服务人员和各市场主体都要熟悉掌握和运用“三项制度”相关知识。
(三)做好“河北省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的推广工作
针对我省招投标管理及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的特点,省招标办组织优化整合了“河北省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开发了“河北省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系统集招投标交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评标于一体,完全按照当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开发,且兼顾各市不同情况,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是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的技术保障,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为实现全省招投标相关信息的共享与互通,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做好该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为加强全省招投标工作的统一监管,各市自行开发的管理系统如果不能通过软件升级达到与“河北省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各项信息的互融互通,一律不再使用。各交易中心要加强自身硬件建设,满足使用该软件进行计算机辅助评标的基本需求。
(四)积极培育工程担保的市场主体
目前,我省从事工程担保的专业担保公司无论从数量还是素质都还不能满足推行工程担保工作的需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培育市场主体的角度在当地重点培育2-3家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努力探索同业担保工作,同时,积极引导有关的金融、保险等机构开展工程担保业务,保证“三项制度”在推行中均衡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