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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商局
漳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闽发改投资[2005]16号)


漳州市计委:
  你委《关于上报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漳计投资[2004]81号)悉。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业经省工程咨询中心于2001年10月15日在福州召开初步设计初审会,与会专家对设计的进水水质、工艺设计方案、总平面布置和工程概算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设计的建议。设计单位根据预审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2004年1月14日,我委在福州主持召开了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工程初步设计情况的汇报,并经过认真讨论,原则同意通过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同时形成了《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精神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省工程咨询中心对修改的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就该工程初步设计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根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精神修订的该工程初步设计。
  二、工程设计
  (一)污水处理厂工程
  1、污水厂建设远期总规模为8万吨/日,近期设计规模为4万吨/日,分两组实施,本期工程先建设一组2万吨/日。
  2、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B标准,其中:BOD5≤20mg/l、COD≤60mg/l、SS≤20mg/l、NH3-N≤8mg/l(或15mg/l)、TP≤1.5mg/l。处理后的尾水应按环保批复要求排入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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