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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农业厅老干活动中心项目建设规模的复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农业厅
老干活动中心项目建设规模的复函
(闽发改投资[2005]19号)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农业厅老干活动中心建设规模的函”(闽政管函[2004]284号)文及附件均悉。农业厅老干活动中心项目业经我委以闽发改投资[2004]153号文批复同意建设,建筑面积584平方米,总投资124万元,资金由该厅自筹解决。现根据你局要求及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意见,同意建设规模调整为850平方米,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为变。请按此办理其他手续并抓紧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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