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建委、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区县、高新区
2、狠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设施陈旧、配套不全、环境质量差、市民反应强烈的道路、小区、背街小巷、广场等进行改造整治,按照“路平、管通、灯亮、地绿、景美”的要求,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小街巷改造。新建一批城市厕所。抓好城市重点区域建筑物立面处理和“平改坡”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区县、高新区
3、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大力实施封山育林、平原绿化、绿色通道三大绿色工程,进一步完善五条绿色通道,全面建设胶王路绿色通道。突出抓好城市周边环境绿化,重点建设环城绿化林带,加快构筑绿色生态圈,力争年内新增城市绿地600公顷以上,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建委、林业局,各区县、高新区
4、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开工建设桓台城市污水处理厂等一批环保基础设施,搞好博山污水处理厂以及周村、淄川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投用。突出抓好天然气替代改造和燃煤电厂的二氧化硫治理。配套完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突出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坚决取缔“五小”企业。认真执行环保法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突出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
责任单位:市建委、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各区县、高新区
5、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继续开展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强化综合执法,认真解决清理拖欠工程款问题,创造守法经营、平等竞争的良好经济秩序。坚决清理“三乱”,继续加大对破坏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着力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各类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建委、经贸委、市人行,各区县、高新区、齐鲁化工区
六、努力实现构建和谐社会新突破
牵头领导:刘池水陈家金岳华东刘有先
1、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利益协调机制。集中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决杜绝重大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610办公室,市公安局、信访局、安全生产局、安全局、法院、检察院,各区县、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