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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委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事关全局和长远,意义重大。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努力形成各级党委负总责、教育活动办公室协调指导、督导组督促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基层党支部抓落实的“五位一体”的领导格局,健全教育活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1、建立领导责任制。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党委(党组、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基层党委(总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党组、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注意研究重大问题,加强领导和指导。在开展教育活动期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实行“一岗双责”,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认真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又要担负起组织和领导责任,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注意充分发挥基层党委(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的作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市委成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指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好领导和指导责任,努力形成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合力。要在坚持勤俭节约的前提下,为开展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落实必需的经费,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原则上按党组织和党员隶属关系确定。各地、各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由市委各直属党委(党组、工委)全面负责;其他不属于市委直属党委(党组、工委)的市直部门,由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齐鲁化工区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由临淄区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部门管理机构、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由所在部门党委(党组、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党的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工委的市直部门和双重管理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员,参加本系统组织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各民主党派领导机关中的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放在第一批次进行,由各级统战部门根据实际安排。中央和省一级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区县、高新区的,其先进性教育活动,由所在区县党(工)委负责,上级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加强指导。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按照党员管理权限和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2、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根据不同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特点,结合各自工作分工,建立联系点。在教育活动期间,要为联系点的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要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努力把做法完善在点上,把经验推广到面上;把问题解决在点上,把效应放大到面上,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要充分考虑联系点的代表性,扩大联系点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发挥联系点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3、强化督导检查。第一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时,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向各区县、高新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部分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双重管理部门、单位、企业以及部分市经济组织派出督导组;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开展时,向部分市委直属党委(党组、工委)派出督导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向所属单位派出督导组或指导组。各级督导组、指导组要在派出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高度负责,深入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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