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执政为民和服务群众问题。宗旨观念、群众观念、依法执政意识淡薄,不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片面强调行业和部门利益,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与民争利;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到位,办事不公,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效率低下,不作为甚至乱作为。
五是艰苦奋斗和廉洁自律问题。热衷于讲排场、比阔气,在住房、办公、用车等方面互相攀比,铺张浪费;不能认真执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要求,经不起权力、地位、金钱、美色的诱惑,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甚至违法违纪,腐化堕落。
六是管理机制和党建工作问题。不注意研究和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组织纪律松弛,好人主义严重,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放任自流;对党建工作重视研究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党组织活动形式呆板,内容单调,缺乏生机和吸引力,忽视下属单位党的建设。
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和离退休党员都要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结合面上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深入查找并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认真查找和着力解决本单位党员队伍和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通过开展第一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达到中央提出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
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第一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各单位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总体上按照市委《实施意见》要求进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统一安排,部门管理机构、内设机构、所属单位与机关的活动错开半个月左右时间,“压茬”进行。具体到一个单位,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集中学习教育按照“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具体要把握好以下主要步骤和要求:
(一)做好准备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15天左右的时间,做好教育活动开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1、搞好调查摸底。组织力量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摸清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的思想状况,确保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实施意见》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开展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并提出明确要求。各区县委、高新区工委和市委直属党委(党组、工委)及有关市直部门的实施方案经市督导组审查、市教育活动办公室审批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