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7号)
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10月11日表决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的决定》,业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12月17日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的决定
(2004年10月11日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