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网站运行维护
第十七条 根据《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中国无锡”政府网站的域名管理应遵循以下规范(是否继续同时使用原域名,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决定):
(一)“中国无锡”政府网站的主域名为wuxi.gov.cn,代表无锡市人民政府;
(二)各市(县)政府网站的域名由各市(县)自行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申请注册,格式为xxx.gov.cn,其中xxx为各市(县)汉语拼音名称的字母组合;
(三)各区政府网站的域名由各区自行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申请注册,格式为wxxxx.gov.cn,其中xxx为各区汉语拼音名称的字母组合;
(四)各部门网站的域名由编辑部统一分配和解析,格式为xxx.wuxi.gov.cn,其中xxx为各部门英文名称或者汉语拼音名称的字母组合。
(五)各单位的网站域名由各单位自行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申请注册,格式为wxxxx.org.cn,其中xxx为单位英文名称或者汉语拼音名称的字母组合。
第十八条 在“中国无锡”政府网站主服务器上开设、维护和撤销公务员电子信箱等工作,统一由编辑部负责。
第十九条 “中国无锡”政府网站应当维护用户的隐私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系统管理人员不得对外透露用户的任何个人资料,也不允许私开管理帐号、用户信箱等。
第二十条 子网站原则上由“中国无锡”政府网站主服务器提供虚拟主机和数据库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中国无锡”政府网站的运行维护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在“中国无锡”政府网站主服务器上采用虚拟主机方式的,网站运行安全及网络管理统一由主服务器授权管理部门负责,各地、各单位负责各自信息的整理、编辑及上传工作,并经常检测网站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与主服务器授权管理部门联系。
(二)采用其他方式建立网站的,网站安全及网络管理由各地、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中国无锡”政府网站应保证全天候运行,方便公众访问。
编辑部应当经常监测这些网站,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网站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