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创建
“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11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全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地方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为了给构建和谐陕西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在全国所有建制市县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公安监管、业主负责、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总体要求,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为重点,全面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构建和谐陕西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从2005年12月开始,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
具体目标是:建立完善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公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一步深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得到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2005年,各地要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为开展“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