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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城乡困难
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1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最近,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做好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胡锦涛总书记还亲自倡导在中央部门和单位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并带头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分别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就做好冬令和“双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进行认真研究,作出具体部署。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提出了《关于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冬令和“双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怀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把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把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要迅速安排,精心组织,落实资金,夯实责任,明确时限要求,加大救助力度,及时把各项救济资金和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他们安全过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关于切实做好“双节”

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意见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2006年“双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开展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今年以来,我省发生了多种自然灾害,给受灾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部分城乡低保户、贫困户生活面临一些困难。近期,中央部门和单位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开展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做好中直部门捐赠款物接收发放工作的同时,各地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捐款捐物,帮助困难群众解决过冬和基本生活问题,确保在12月30日前将捐赠物资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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