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改革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
地方各级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要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的思想,坚持建养并重方针,努力实现有路必养目标,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地方各级财政及交通主管部门都要逐步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并确保专款专用,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交通主管部门要对养护资金和建设资金分开下达,专项检查、审计,不允许将养护资金挪作他用。省切块养护资金直接用于养护生产的费用不得少于总额的70%;地方负责安排的拖拉机等养路费投入必须保证以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生产,低于该比例的将扣减下年度的养护资金补助。积极探索和尝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以县为主、乡镇配合”的养护管理新体制。要因地制宜,因路制宜,推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常年养护与季节养护方式,创新养护模式。农村公路养护要引进市场机制,逐步实行管养分离、事企分开,培育和发展公路养护市场,推行招标养护、委托养护和合同养护,完善承包养护。要强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加强超限运输治理。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队伍建设,增强养护管理人员素质,改善养护一线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提高养护道工收入水平,妥善解决他们在养老医疗保险、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八、增强客运班线示范作用,促进农村公路与运输服务协调发展
继续扩大农村客运班线试点范围,延伸服务领域,以点促面,以线带网,提高农村公路客运班线通达率和覆盖面,加快建设以县城为中心、连接乡镇、通达建制村的农村客运网络。按照城乡客运一体化的要求,整合运输资源,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采取“鼓励准入、降低收费、价格补贴、冷热搭配”等措施,引导运力向农村、山区和边远地区投放。调整农村运输市场运力结构,大力引导适合农民出行和农副产品运输的经济适用型车辆。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要布局合理,规模适中,经济实用,体现特色。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规范农村运输市场秩序,提高运输服务质量,使广大农民出得去、走得起、走得好。
九、坚持农村公路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促进可持续发展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应充分重视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农村公路规划和建设应与国土资源开发,小城镇建设,以及山、林、水、田综合治理相结合。做到建设一条路、养护一条路、美化一条路,努力创造安全、畅通、绿化、洁净、美观的通行环境,不断改善沿线人居环境,方便农民群众出行。坚持节约土地,通过优化设计、旧路利用、占补平衡,尽量少占土地、节约耕地。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要坚持文明施工、文明作业。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