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述措施和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我省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感。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实现好、维护好、代表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我省经济的全面和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二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此项工作,既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又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全面构建和谐四川的有效措施,也是树立我省良好形象,优化投资环境,实现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放到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围绕经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抓好工作,服务全省的经济建设。三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是经济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上强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是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而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必须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下去。”当前我省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上还存在一些隐患;假冒伪劣、盗版侵权、商业欺诈、失信无信等行为仍然比较严重;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深层次原因有待深入探索。只有通过对市场经济秩序持续不断的整顿和规范,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才能实现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制化、规范化。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有长抓不懈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增强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持久地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基本格局,夯实“围绕市场、注重机制,构筑平台、各方切入,强化责任、抓好基础,循序渐进、合力推进”的基本思路;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队伍和制度建设;各级“整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责,主动协调,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紧密配合、通力协作。落实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落实各级领导负责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落实部门分工负责制,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都要完善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督促、年终有检查。四是落实案件举报查处责任制,明确案件查办主体的责任,加快查处进度,提高办案质量。五是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行政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实施行政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