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进一步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及应急救援体系。到2007年,全省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中小企业伤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有效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逐年下降,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17.全省地方税收年平均保持10%以上的增长率,1/2以上的地区开展市级数据集中处理建设,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省地税局每年曝光全省10大税案。
18.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加强保险公司、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期货市场的监管和指导,初步形成规范竞争、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效益良好的市场体系,规避金融风险,清理无证经营的邮政储蓄网点。
19.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保障我省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经济案件。
(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
(三)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快“三绿工程” (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建设步伐,建立健全食品卫生联合监管机制。加快全省农村药品监管网和供应网的建设,加大对药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
(四)由省卫生厅牵头,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取缔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B超违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
(五)由省农业厅牵头,建立并推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农资质量监督制度,探索全省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
(六)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建立和落实建材市场准入制、建材产品责任制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切实加大对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监督管理及质量抽查力度,严把建筑用钢材、水泥、人造板等企业和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的准入关,完善建材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建立建材产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完善部门和地区间相互通报及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对查获的伪劣产品的来源和流向可以追溯并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