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游客通关口岸。重点建设完善桂林、南宁两个航空口岸以及东兴、凭祥友谊关等公路口岸,规划建设大新硕龙、龙州水口、靖西龙邦等口岸,建设完善北海、防城港海上国际航线,完善口岸旅游服务功能。建立红色旅游与越南客源市场(包括“胡志明之旅”)的便捷对接通道。
4.旅游接待服务基地。重点加强桂林、南宁、北海、柳州、百色、贺州、梧州、玉林、崇左、贵港、钦州、来宾、防城港、河池市城区和桂平、东兴、凭祥、龙州、宜州、阳朔、兴安、龙胜、资源、荔浦、三江、乐业、靖西、巴马、东兰、凌云、金秀、大新、容县县(市)城区以及硕龙镇、涠洲镇、黄姚镇、旧州镇、姑婆山旅游镇等38个主要市县(镇)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完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特色风味饮食街、特色旅游文化(商品)街区、特色文化娱乐设施;提升宾馆饭店档次和品位,建立旅游城镇医疗救护系统;完善市政建设,加强城市景观体系和城市标志物建设。
5.旅游信息网络。重点建设完善38个主要旅游城镇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并扩大覆盖范围;在香港、澳门、上海、广州、北京等主要客源地城市设立广西旅游咨询服务点;建设完善我区旅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及14个地级市的旅游网站;加大旅游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全面开展旅游企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性的旅游资源数据库。
6.旅游商品。重点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和鲜明地方特征的民族工艺品、绿色风味食品、药用保健品、土特产品、旅游文化纪念商品、红色旅游纪念品、旅游日用品等系列产品。建设南宁(广西)旅游商品研发中心和旅游商品批发市场,完善桂林(瓦窑)旅游商品市场;在全区各市及重点旅游县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商业街;建立特色旅游商品销售网络;成立旅游商品行业协会机构,规范经营行为。
三、重点旅游资源整合开发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跨区域旅游合作。
1.加强与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旅行理事会、全球最大的旅游供应商、国际航空公司的联动,构建与国际主要旅游目的地特别是与东盟国家、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和地区的联动平台。研究和落实与东盟旅游发展合作的对策和政策、措施。开辟我区至东盟主要国家空中航线,建设航空旅游便捷通道。加强桂粤港澳地区、西南地区的旅游联动,推进与周边省区的无障碍旅游区建设。
2.加强泛珠三角经济区域的旅游宣传促销合作;加大桂粤港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旅游项目投资合作开发力度,联合开展旅游项目招商引资。
3.加强旅游扶贫合作和两广旅游人才培养。发挥我区在西南出海大通道和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构架中的枢纽作用和区位优势,构建大西南区域旅游经济一体化格局。
4.加强我区两大旅游集散中心、六大旅游品牌和八大旅游区之间的联动,联合开拓客源市场,推介旅游产品和线路,推进全区无障碍旅游区的建设,推进全区旅游企业的联合发展,重点促进南北旅游企业的联合开发与经营。
(二)加强跨部门旅游联动。
1.旅游部门要努力调整全区旅游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加快旅游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旅游品牌、重点特色旅游项目和旅游线路规划建设,集合各方面力量打造我区旅游品牌,培育我区旅游新的增长点。
2.宣传部门要加大旅游宣传力度,整体提高我区旅游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