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失效]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户外广告牌等媒体和形式,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市民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预防知识,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避免不必要的社会恐慌,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歧视。
  五、完善艾滋病防治监测工作
  卫生部门要广泛开展监测工作。要合理规划和建设检测实验室,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进一步落实自愿咨询检测政策,切实增强检测服务能力,更加有效地开展感染者和患者筛查工作。要努力提高监测、检测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医务人员的艾滋病检测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监测、检测技术水平。要及时、全面掌握全市艾滋病疫情和流行情况,为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切实加强对高危行为的干预
  注射吸毒、卖淫嫖娼等高危行为是当前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积极开展高危行为干预,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手段。相关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积极开展娱乐服务场所等重点场所100%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阻断艾滋病经性途径的传播。到2007年底,全市娱乐场所安全套推广覆盖率≥85%。在吸毒人群中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和清洁针具交换的试点工作。结合“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实施,做好流动人口的干预工作。
  七、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
  今年是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的最后一年,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合肥市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实施意见》(合政〔2002〕66号)规定的目标,加强督查和指导,解决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治工作阶段性任务落实到位。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定期组织开展对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造成艾滋病传播和流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合肥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2.合肥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合肥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王林建 (市政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