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切实加强本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5]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工程施工、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安全,现就切实加强本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区县、各系统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认真开展排查,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冬春季节气候相对干燥,生产任务比较集中,是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区县、各系统和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克服侥幸心理,把查找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从今年12月中旬起至明年2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查制度、查应急预案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学校、特种设备、燃气以及车辆、船舶、机车、航空器等的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决加以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或责令停产整顿,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要将排查情况、存在问题、隐患治理等信息和相关数据及时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严格执行各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单位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管理和装置设备、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实施严格监控,防止中毒、爆炸、燃烧、泄漏、环境污染等各类事故的发生;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颁发,逾期不申请或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
(二)狠抓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要在前一阶段开展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治力度,注重整治效果。对存在突出隐患的场所,该停的坚决停,该关的坚决关。对整治难度大、安全隐患多、涉及面广的问题,要实施联合整治,及时协调解决。要把专项整治与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设施、促进依法经营和依法监管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