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保护知识产权
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共同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市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得到加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广大企业运用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明显增强,流通领域的知识产权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行业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意识提高,地方性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得到健全。初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营造经济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2005年:按照市政府有关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专利、商标、著作权保护工作,加强对食品、医药产品、电子电器、家居用品等产品的检查,打击侵权盗版,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组织对重点区域保护知识产权情况专项督查。
2006年:继续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检查力度,有效遏制各种侵权行为,使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2007年: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知识保护问题的预警和应对能力的研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数量突破3万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0件以上,拥有省著名商标132件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30家。同时建立完善行业知识产权自律保护机制,重视发挥市专利保护协会、商标协会、软件协会、塑胶商会、澄海玩具协会等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
(十)打击走私
汕头海关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主要目标
按照“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要求,从机制建设着手,通过创新管理,积极开展整规工作。以建立反走私工作长效机制为目的,深入持久地保持反走私高压态势,为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目标和实施步骤
1、继续保持打击走私的高压态势,加强对塑料、化工原材料、电子零配件等商品的市场调查,加大对价值高、可替代性强、国内市场缺口大、高税涉证、单耗较高、内销补税价格偏低的商品以及近年来未稽查过、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的稽查力度。查处高报耗料量、擅自调换、转让或销售保税货物等走私违规活动,进一步开展打击走私冻品、不锈钢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走私违法活动。
2、继续推进海关对进出口企业的信用管理,规范企业经营活动。以稽查为主要手段,打击利用加工贸易渠道从事违法经营的活动。认真做好关区内企业分类管理评定工作,适时对企业的管理类别进行动态调整,提高对企业的信用管理效率,积极配合地方开展信用建设,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制订实施《汕头海关对报关单位及报关员管理操作规程》。通过加强与地方经济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的联系,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
3、建立和完善与地方党政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经常性的信息沟通,建立向地方经济管理部门情况通报制度。落实与粤东五市公安机关的联合缉私机制。做到重点查缉走私违法活动与服务、扶持广大企业规范发展相结合,积极向有关进出口企业宣传海关的法律、法规,促使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教育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护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秩序,促进守法企业健康发展。继续完善价格协调监控和构建关区反走私长效机制,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十一)打击非法传销
市工商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工作目标
以取缔传销聚集窝点为重点,严厉打击以“拉人头”、“金字塔”式为主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或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及时查处传销大要案件。依法查处直销企业的违规行为和假冒直销企业名义从事非法直销活动。实现全市100%的直销企业无违规行为,直销市场规范有序,全市没有发生大规模传销活动。
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2005年:广泛开展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
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直销企业管理,严把直销企业准入关。认真组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打击传销和非法直销的专项整治。
2006年:按照《
直销管理条例》要求,组织对全市取得直销资格的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规范直销活动。依法查处冒用直销企业名义非法从事直销经营的行为,以及其他传销行为。
2007年:强化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完善市场巡查制,健全打击传销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打击传销、惩处非法直销的行政监管体系,从严打击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