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市国税局、地税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主要目标
以依法治税为中心,继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大力整顿税收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重大涉税违法行为,营造一个正当经营、公平竞争、按章纳税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税收秩序全面好转。
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2005年: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打击各类涉税违法活动为重点,严把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认定关,发票的印制、领用管理关,进项发票抵扣审核关,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征收关,税收凭证发函复函关“五关”。继续完善税控机的使用和管理,在商业零售行业适时推广税款收银机。加强对重点和薄弱环节管理,针对不同行业的经营特点,制定行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经营纳税行为;强化稽查检查机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2006年: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不规范的涉税行为,从制度上加以防范。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反偷打骗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稽查的力量,下大力气打击企业账外经营、虚假申报等偷骗税违法犯罪行为,堵塞收入漏洞,促进税收征管,税收质量和税收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2007年:巩固整顿成果,密切关注涉税违法犯罪的新动向,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行业的监控,将涉税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继续筑牢打骗反偷防线,确保大面积偷骗税违法犯罪不反弹、不回潮,并从根本上建立防范机制,建立起新的严密规范的税收秩序体系,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
(三)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市农业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主要目标
完善农资市场管理机制,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农资正常流通秩序,杜绝制售假劣农资现象。建立农资市场信息网络,增强市场管理透明度,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沟通平台。利用农科推广网络,传播合理、规范使用农资的知识。逐步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服务网络,推行现代经营模式,使我市涉农产品质量有明显提高。
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2005年:全面摸清辖区内农药经营点。查禁无登记证号、冒用证号、撤销证号、过期证号的农药的销售和使用。重点检查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制剂产品和超范围添加成份的产品。进一步完善合法的杀鼠剂经营网络建设。全面启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督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相关资料档案。集中查处制售伪劣兽药和假劣疫苗、尤其是重大动物疾病用疫苗的违法行为。
2006年:继续查禁无登记证号、冒用证号、撤销证号、过期证号的农药的销售及使用,农药经营达到规范化。林木种子标签管理工作全面展开,农作物种子标签合格率基本达标。散装种子的经营得到有效控制,良种繁育基地管理进一步加强。清理兽药经营单位,杜绝无证经营和经营违禁兽药的现象。
2007年:全面查禁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及使用。林木、农作物种子许可经营达到规范化管理,种子标签管理走上正轨,基本杜绝散装农作物种子经营,所有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档案建立并符合《
种子法》规定;逐步将农村前店后厂饲料加工作坊纳入规范管理范畴。
(四)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
市质监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主要目标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建筑材料得到明显遏制,建材批发交易活动中各种欺诈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初步建立起防范假冒伪劣建材和装饰装修材料进入建设工地的机制,并使其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2005年:开展对建材市场生产和批发销售企业、建筑用脚手架、钢管、扣件、钢模板租赁企业的摸底调查,整治无标识生产销售地条钢及其制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无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建材生产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建材生产企业基本上依据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用脚手架、钢管、扣件、钢模板租赁企业进行清理。
2006年:建立建材批发销售企业、建筑用脚手架、钢管、扣件、钢模板租赁企业的质量信用制度,建立健全建材生产企业的质量档案。重点加强对电线电缆、水泥等产品质量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低压电器、电线电缆、废旧塑料、回收旧铜材、旧原料生产电线电缆等违法行为。打击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无复膜水泥包装袋,及以低标号水泥冒充高标号水泥、生产销售净重不足袋装水泥的违法行为。
2007年:以涂料和人造板材为重点,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超标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建材产品流入市场。建材经营单位普遍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材批发销售企业、建筑用脚手架、钢管、扣件、钢模板租赁企业的质量信用制度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