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制订计划生育应用科学研究的规划,组织实施省和市级的计生科研课题。
  (九)指导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人员执业资格的审查批准工作;检查和指导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管理和建设;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促进生殖健康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围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执行国家、省有关避孕药具管理的规定,编制计划生育药具分配计划,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的使用与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协同有关部门编制省和市财政拨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定期审计各项经费的使用。
  (十一)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和有关人口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与纪检组、监察室合署)
  组织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局机关文电文秘、档案、政务信息、计划总结、督办、保密保卫、外事接待、印章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工作和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机关基建、财务工作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办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群团的日常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省和市拨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指导、监督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宣传教育科
  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指导各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同宣传新闻文化等单位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和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项目,指导、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制作、管理和进村入户;负责组织婚育学校定级、升级、评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社区生育文化建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