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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农家乐餐馆管理暂行办法

  (一)餐馆厨房面积与餐厅营业面积比例合适。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二)厨房铺有必要的地砖和防滑材料;
  (三)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隔气味措施;
  (四)厨房冷菜间、热菜间、洗碗间分开,冷菜间装移窗;
  (五)配备确保各种食品质量的冷冻冷藏设备和有必要的餐具消毒设备;
  (六)地面、墙壁、灶具清洁无油渍;
  (七)垃圾及时清理,无堆积现象;
  (八)原材料存放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九)厨房内有纱窗等预防“四害”的设施,并及时消杀,做到无蝇蚊、无蟑螂、无鼠迹;
  (十)厨房四周干净整洁,窗明几净,有良好的通风排烟设施,地面干爽无油腻,锅碗瓢盆等摆放有序,墙面砖灶台、脱排油烟机等清亮光洁;
  (十一)厨师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不准在操作时吸烟;
  (十二)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不加工变质食品,食品须煮熟、煮透,谨防食物中毒;
  (十三)餐具(包括刀板、洗碗布)清洁,要做到无油腻、无水渍,洗后严格消毒,做到一刮二冲三洗四消毒;
  (十四)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第六条 餐厅要求
  (一)营业区域要进行装修,使用较好的防火材料。
  (二)餐馆配备足够数量质地良好的餐桌、餐椅,酒柜、工作台等。
  (三)有装饰品,增加餐馆氛围。
  (四)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餐茶具和用品。保证为宾客服务时餐茶具必须成套。
  (五)餐厅用品质地良好。适当配备少量的高档餐具和用品。
  (六)保持餐厅整体环境、家具、用品等的清洁卫生。
  第七条 公共卫生间
  (一)设有男女宾分用的卫生间、洗手间,并有醒目的标志。
  (二)卫生间配有皂液。
  (三)配备卫生纸或面巾纸。
  第八条 接待服务基本原则
  (一)接待游客不分种族、民族、地区、性别,一视同仁;
  (二)尊重游客的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三)遵守职业道德,对游客礼貌、热情、友好、能满足客人的服务要求;
  (四)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禁提供黄、赌、毒等违法项目,切实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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