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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永泰姬岩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永泰姬岩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2005年12月22日)
永泰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保持姬岩景区门票价格的报告》(樟价[2005]116号)悉。根据《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经研究,同意永泰姬岩景区门票价格仍按2002年你局核定的25元/人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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