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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组 长:张万恒
  副组长:姚飞、李洁、申京云
  办公室主任:申京云
  成 员:张远、齐佳、何绍杰、孙晓明、崔燕戌、胥季萍、杨金华、于德水、杜建华、露莉。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也要成立相应的检查指挥机构报市发展改革委。
  “两节”期间价格检查由市发改委负责统一组织,市物价检查所和区县价格检查部门具体实施。
  (二)建立价格举报快速反应机制。
  1.加强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值班。元旦期间要安排好专人值班,春节期间临时增加电话线路,增加接线人员,确保电话畅通。
  2.加强对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市发改委价格值班人员要和各区县发改委价格检查部门保持联系,认真受理群众节日期间的举报投诉,努力化解矛盾,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的价格违纪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
  3.成立应急价格检查组。为保证“两节”期间能够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市、区县价格检查部门要成立应急价格检查组,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快速反应,及时解决。
  (三)检查重点。
  1.烟花爆竹。
  (1)范围:全市各烟花爆竹销售点。
  (2)内容: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2.机动车停车场。
  (1)范围:各区县重点区域、大型文娱活动场所、传统民俗及旅游景点周边的机动车停车场(包括临时设置的停车场)。
  (2)内容:机动车停车场是否设置收费标志,是否按照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3.商业、餐饮业。
  (1)范围:大型商场、超市、商品批发市场、宾馆、饭店。
  (2)内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4.旅游景点景区。
  (1)范围:旅游景点、传统民俗游园会及各类“园中园”景区。
  (2)内容:门票价格,明码标价以及有无借临时展览名义搭车涨价情况。
  5.交通运输及通信。
  (1)范围:宾馆、饭店等火车票、飞机票代售点,长途客运车票销售点,旅游集散中心,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公用电话。
  (2)内容:交通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和价格欺诈行为;公用电话有无多收费行为。
  6.加油站。
  (1)范围:全市各加油站。
  (2)方式:普遍监测与重点抽查相结合。
  (3)内容:加油站销售价格及市场供需异常变化情况。
  (四)分片包干,建立节日价格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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