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措施
  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地方各级及各有关部门要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的原则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工作中要注意做到四个结合,即:政府组织联合执法与部门单独执法相结合,依法整顿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治理相结合,集中整顿与注重长期维护相结合。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市、县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搞好宣传工作
  地方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真正实现“三个面向”(面向各级领导、面向采矿权人、面向基层群众)。要使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整个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始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意义,宣传到各个矿山企业,使之深入人心。各地宣传教育的组织形式、方法及内容要及时报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组办公室),省领导组办公室将适时对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搞好协调配合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的成员单位,特别是涉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任务的单位必须进入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要抽调专职人员集中地点办公,配备办公设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力求实效
  地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各负其责,主动协调,积极配合,防止推诿扯皮,共同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组成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省国土资源厅:作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牵头单位,具体承担省领导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落实。检查指导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矿产资源案件查处和各项措施的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严肃查处越层越界行为;完善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规定;全面清查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审批,对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煤矿回采率的全面检查;对严重浪费资源的矿山企业要从严依法查处;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资源整合工作,解决矿山企业布局不合理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效监督管理制度。
  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项目核准、批准书等管理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