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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生猪生态养殖小区的建设标准

  (五)生猪生态养殖小区的概念定义。目前,我市生猪生态养殖小区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建设、饲养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基本要求,由一个独立的集约化大型万头猪场,或由多个千头猪场,或由数十个养猪专业大户相对集中连片成群构成,达到年饲养母猪600头、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的养殖生产区。

  (六)生猪生态养殖小区的建设类型。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目前考虑三种参考类型:一是万头猪场型:即在当地畜牧部门统一规划指导下,集中一处建设年出栏生猪万头以上的集约化猪场。二是集中建设型:即在当地畜牧部门统一规划指导下,在相当于1-3个行政社的区域范围内,由3-5个年出栏生猪2000头以上的猪场组成一个万头生猪养殖小区。三是紧密结合型:即在当地畜牧部门统一规划指导下,在相当于1个行政村或方圆1公里或带状2公里的区域范围内,由20-30户年出栏生猪百头以上的养猪大户和千头以上猪场组成一个万头生猪养殖小区。

  (七)生猪生态养殖小区的规划布局。要把生猪生态养殖小区与畜牧业结构调整和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紧密结合起来,突出当地养殖优势和特点,对养殖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县(市)、乡(镇)村要正确引导、优先发展。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规模适度、人畜分离、管理规范、综合利用”的思路,充分考虑水源、交通、防疫、环污等因素,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分步实施。当地畜牧部门要科学、规范地做好场址选择、圈舍设计、生产规模和养殖品种、饲料供应、防疫制度、粪污处理等方面工作,减少资源耗损和环境污染,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提升农民居住环境质量,建设秀美家园。

  (八)生猪生态养殖小区的建设投资。据测算,目前我市建设一个生猪养殖小区需要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左右,流动资金300万元左右。鉴于政府财力和公共财政投入方向的限制,提倡按市场经济动作筹资,建立业主和农户投入为主体、争取中央、市、县各级财政资金适当补贴、引导投入的资金筹集方式。今年市上扶持的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由市级财政支农资金补贴每个小区14万元。

  (九)生猪生态养殖小区的运作方式。为有效推进生猪生态养殖小区按产业化经营的方式运作,各小区要与重点龙头企业建立产销对接关系,在区县畜牧部门的组织下,签订三方合作关系合约,明确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目前,重庆华牧、今普、大正、德佳四家国家级生猪屠宰加工和养殖经营型重点龙头企业,经营业态虽各有重点,但都可以在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方面,起到一定的示范龙头带动作用,这四家龙头企业务必在各有关项目区县畜牧部门的组织协调下,与规划建设的养殖小区建立三方对接合约关系。要求其它龙头企业都参照这种模式,与区县畜牧部门和养殖小区建立三方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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