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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农业局党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把握原则,规范管理

  宣传舆论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印发的《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渝委宣[2005]107号),坚持党性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服务大局、事实准确、客观公正、注重效果;要遵守纪律、依法监督、规范管理。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制定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规划或方案,做到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年末有总结、有检查评比。

  市农业局的新闻宣传工作,由局机关党委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凡属局内重大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工作的宣传报道,由相关单位纳入方案编制,提供资料,统筹安排,局机关党委负责联系各新闻单位并衔接安排相关事宜;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局领导的,必须提前三天将采访提纲交局机关党委初审,并征得相关领导审定同意后再约定具体采访时间。

  为保证宣传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客观性、规范性,严格实行新闻宣传审签制。属一般内容的新闻稿件,由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领导审查把关;属全局性主要会议的宣传报道,要填写《新闻宣传审签表》,经局机关党委初审后报局领导审批,涉及重要事件和数据的,必须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凡未按照规定审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宣传舆论工作既要反映先进典型、工作成效和鲜活经验,又要敢于揭露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因此,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增强新闻敏感性,对新闻媒体反映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向局机关党委反映,机关党委要迅速报告相关领导研究整改意见,对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要及时反馈给新闻单位。对新闻媒体的批评报道,各单位要冷静对待,正确处理,用舆论推进工作。凡有关媒体出现农业宣传上的失实报道,由局机关党委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妥善交涉,积极采取补救办法。

  四、严格考核,评比奖励

  农业局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能职责履行好相应的新闻宣传责任,积极撰稿,鼓励人人参与;各直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工作高度重视对外宣传。局组织的全年工作总体考核,要把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其中,通盘衡量。局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全局宣传成果的收集整理,建立档案,组织考核评比。各单位要及时将新闻媒体采用的成果报告给局机关党委,每年根据各单位的宣传成果,按照积分多少为序,在全局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同时,鼓励全局干部职工亲自动笔撰写稿件宣传农业,凡被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均给予奖励(积分、奖励标准量化见附表)。凡在局信息中心发表的稿件,按照局原有关规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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