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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容环卫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十一五”改革发展纲要》的通知

  24.建立和完善保障市容环卫产品供应安全和社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公众安全。可试点组织由非政府部门、专家、公众代表组成的市容环卫行业运营社会监督组织,代表公众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社会监督、质询,对可能影响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健全社会管理体系
  25.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扶持、培养行业协会、社会中介及非营利机构,实现政府部分管理职能的下放和转移,把部分事务性、技术性、程序性、操作性的管理职能转移到中介组织,形成管理型、服务型和企业型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体系。
  26.要全面推进市容环卫网格化管理,逐步由直线型的行业管理模式向区域性、社会化的扁平化管理模式过渡,减少管理环节,突破市容环卫管理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管理滞后的瓶颈,将信息化技术全方位应用于市容环卫管理全过程,整合市容环卫相关职能,共享基础资源,形成纵横联接、网状运行、全面协同、精确管理的市容环卫管理网,实现市容环卫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27.市容环卫社会宣传是向公众全面介绍行业发展的重要阵地,又是推动市容环卫管理社会化的必要手段,要充分利用多种政策资源,广泛争取社会支持、参与,紧紧依靠全行业协调、配合,形成网络齐全、机制灵活、载体丰富、导向有力的市容环卫社会宣传工作格局。尝试将环境教育纳入基础教育课程,把部分社会宣传的内容融入到公共卫生体系的框架之中,使市容环卫改革发展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认同。要加强市容环卫行业文化建设,加快上海市容环境卫生博物馆的筹建工作,使之成为环境文化宣传和环境科技教育的重要基地。
  28.完善投诉监督和热线服务,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热线服务体系。要完善社会监督体系,搭建市民参与市容环卫管理的互动平台,充分重视新闻媒体、市民巡访团成员、特约监督员、以及社工和社区志愿者等的日常监督和建议,接受社会及市民的监督,形成社会监督、市民投诉监督、舆论监督与内部监督的有机结合。
  29.要切实加强行风建设,推进行业文明建设,提升行业形象。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及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健全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全面落实“跨前一步,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完善为民办实事的各项举措,确保人民群众对市容环卫管理和服务的满意率有明显提高。
  (二)积极推进城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30.要积极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化,在加快完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全覆盖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执法机构的性质定位,从分析新形势、把握新特点、探索新规律的要求出发,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市、区两级城管执法的行政构架,明确街道(镇)城管执法工作“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配置到位,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使提升城管执法效率和效能的目标从体制上予以保障。
  31.要积极推动城管执法的机制创新,针对执法对象“动态性、社会性、分散性”的特点,加强城管执法机制的研究和实践,当前,重点要加强横向部门协同机制和纵向社区联动机制的探索和建设,以机制创新的成效来推动城管执法的实时化和常态化。
  32.要十分重视城管执法管理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特别是要从上海特大型城市的管理实际出发,研究城管执法的新内容、新特点、新规律,要在城管执法理论研究、实务总结、政策配置等方面处国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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