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甬政发[2005]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期,我国内蒙、安徽、湖南三省市相继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势日益严峻。为了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高度重视。10月25日,吕祖善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防控禽流感专题会议,10月26日,省政府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发明电〔2005〕214号)。11月5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对此,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认识,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抓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领导,对本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和引起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要增加对动物防疫经费,制定扶持家禽业发展的政策,保证禽流感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我市家禽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严把进口检疫关。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坚决防止境外禽流感疫情传入。要加大入境口岸可疑物品的查验力度,提高抽查比例,防止在允许进口的物品中夹带疫情流行地区的禽类产品。加强对来自疫区运输工具的检疫和消毒,严格出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
三、切实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措施
(一)抓紧做好禽流感的免疫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发明电〔2005〕214号)要求,各地要迅速组织力量,在11月底前保证免疫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各县(市)、区政府要在12月5日前将本地家禽的免疫密度和工作情况,经政府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市政府。
(二)加强对禽流感疫情监测预警。各级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禽流感疫情市、县、镇、村四级监测预警网络,加强疫情的检测、监测体系建设,发现禽流感疫情,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漏报、误报。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力度,在11月15日之前,组织力量到年出栏1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上门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