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积极组织全省办学条件较好的高校、高级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30个经济欠发达县的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办学,在师资培训、教学设备、联合招生、交流挂职等方面给予支持。继续扩大东西部联合办学规模,采取“2+1”、“1+1+1”等办学形式,力争30个经济欠发达县东西部跨地区联合办学招生规模有所扩大,合作办学水平有更大提高。利用平度等国家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定向为30个经济欠发达县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和专业教师。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市、县级政府要落实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责任。要按照“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切实把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件大事来抓。市、县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树立“抓好职业技术教育促进经济发展”的观念,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调整现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布局结构。
(二)搞好协调配合。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将职业技术学校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职业技术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有关部门对土地的征用、规划建设、工程招标、质量监督等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三)搞好规划,突出重点。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教育部门会同劳动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近期本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并结合本地实际编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规划方案。市教育、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负责规划方案的审定和建设指导工作。
(四)加强项目管理。实行由省、市、县共同管理的三级管理体制,以县政府管理为主。省财政厅负责省建设资金投入和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的监督。教育厅和劳动保障厅负责学校建设的运行和质量监督。省对学校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制,对学校建设的进展情况、配套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等进行绩效检查,并建立项目调度制度。市县政府要对职业技术学校的规划布局、基础设施、配套经费、办学、资源整合、人员保障等做好统筹规划和协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五)加强监督检查。省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擅自截留或挪用专项建设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2005年度补助资金,并从下一年度决算经费中扣回省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附件:
30个经济欠发达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