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校占地面积100亩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有300米以上环型跑道。学校在校生3年内达到1800人以上,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
(四)建有2个以上有特色的、水平较高的骨干示范性专业。
(五)拥有满足各专业实验、实训需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场地;实验自开率、实习开出率达到95%以上;有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80%以上、高级职称率达1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20%以上,实习指导教师达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水平。
学校建设的内容主要有:以扩大培养培训规模为目标,建设教学楼和实验实习场所;重点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目的,装备实用和适用的实验仪器和实训设备;建设一批为当地支柱产业服务、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重点专业。
三、扶持措施和要求
(一)省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予以扶持。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每县补助100万,主要用于实验仪器和实训设备的购置。其中,2004年补助资金1500万元已下达各县,2005年补助资金1500万将通过体制结算拨付到位。
(二)市、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与省专项资金配套使用。市财政配套资金菏泽市每县不少于30万、其它市不少于50万。县财政配套资金不少于50万,主要用于建设教学楼、实验实习场所和解决办学条件简陋问题等。有关市要努力增加职业技术教育投入,落实配套资金,统筹规划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专业设置和实训基地建设。县政府要加快建立职业技术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专项建设的配套资金。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积极利用金融、税收及社会资助等手段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县财政应全额返还职业技术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费和杂费,不得冲抵财政拨款。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逐步增长,确保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三)发挥对口支援的作用。争取东部经济发达对口帮扶县扶持资金50万,用于实训基地设备购置;争取对口帮扶企业帮助学校建立1处实训基地。要充分发挥和利用企业由于升级换代撤换下来对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和实训有利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继续发挥其作用。
(四)要深化改革,整合资源,优化配置,面向市场办学。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调整现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布局结构。切实采取合并、共建、改造、联办等形式,对现有职业技术学校等进行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
(五)多种形式、广开筹措资金渠道。各地、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广辟财源,多渠道、多形式吸引国内外地区和民间资本以及银行贷款投资学校建设。积极探索与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合作办学。在实训基地建设上可以采取参股、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探索建立资源共享、自主发展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