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28号文件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28号文件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鲁政发[2005]14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整顿和规范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大意义
  矿产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矿产开发秩序是否规范有序,事关全省稳定和发展大局。近几年,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基本情况是好的。但是,由于利益的驱动和矿产品价格的持续上涨等方面的原因,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有些地方无证勘查和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等各种违法行为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地方存在着矿山布局不合理、经营粗放、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加剧了供需矛盾。对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通知》精神上来,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工作目标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目标是,到2007年底,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使无证勘查、无证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显著提高;基层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到位,矿业投资环境得到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明显加强,基本建立起依法、规范、科学、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三、全面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