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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广东省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05]8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省国土资源厅 2005年9月13日)



  国土规划是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目标制定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国土开发整治规划,是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国土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对资源综合开发、建设总体布局、环境综合整治具有重要指导性,是具有战略性、综合性的地域空间规划。为做好我省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要求,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立足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充分发挥国土规划的指导作用,统筹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切实解决广东国土开发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二)规划目的:
  1.合理配置国土资源,按照建设和谐广东的战略要求,在广东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的指导下,提出全省国土开发利用的基本框架和布局,实现广东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
  2.制定优化整合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国土资源开发和整治的方案,通过国土开发利用等重大项目安排,为加快广东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开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3.科学规划高效、节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战略途径,统筹协调全省各部门、各地区在未来15-20年对国土资源的需求,提出国土资源在部门间、地区间的优化配置方案。
  4.研究制定国土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为广东省编制阶段性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建立国土规划实施的监督、保障机制,切实发挥国土规划在广东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规划中的基础性和宏观调控作用。
  二、编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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