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按照我市创模工作总体方案《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饮食业污染整治和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防止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反弹。
(一)强化大气污染企业废气治理。以65家大气污染企业污染治理和全面达标工作为重点,加快推进落实20家68台炉(窖)脱硫工程项目建设;以加强现场监管和现场执法为手段,确保企业脱硫除尘设施正常运行,落实污染治理,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有关区、县级市环保局
(二)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推进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加快机动车污染控制的地方立法,建立机动车报废环保排气检测制度,加大公交车、出租车和市政、环卫、邮政、客货运站场及道路行驶机动车检测监督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质监局、市交委、市财政局,广州军区联勤部营房部
(三)强化饮食业污染整治。重点清理整顿未办环保“三同时”饮食业户,督办已下达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的饮食业户按期完成限期清理任务;查处无证照经营、占道经营、未安装油烟治理设施和油烟污染扰民饮食业户,控制饮食业油烟污染;加强各部门的联动合作,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查处违规者。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支队
配合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区、县级市政府及环保局、工商局、城管大队
(四)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散装物料和余泥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城市主干道路面保洁和洒水消尘,加强督促推进,通报违规情况,按照市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穗府力、[2005]7号)要求完成229个闲置工地和裸露地块的硬地化或绿化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支队、市交警支队、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
四、结合“三创”考评全面推进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要结合全市“三创”综合考评,着力抓好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整治、“六乱”整治、污染整治和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 以崭新城市环境面貌迎接国家的考核验收。
(一)加大力度推进实施“退二进三”方案。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按照广州市老城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启动“退二进三”第一批 4户企业搬迁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规划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加大力度狠抓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结合全市“三创”综合考评工作,全面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抓好创建卫生街区,整治“六乱”、“四害”、建设工地、肉菜市场卫生、公交、道路站场卫生、近郊采石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管办、市创卫办、市文明办、市创模办
(三)加大力度狠抓城乡结合部环境污染整治。2005年12月前,完成我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和噪声达标区、烟尘控制区的综合整治和巩固工作;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加大力度查处城乡结合部违法违章建设项目,组织必要的执法检查行动,查处、关闭“十五小”、 “新五小”企业,查处、打击违法排污企业,清理、整顿饮用水源保护区禽畜养殖场(点),推进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的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