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创建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倒计时阶段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穗府办[2005]4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过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工作已进入倒计时的关键阶段。我市将于2005年底前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创模考核验收申请,争取2006年6月实现创模目标。现将《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倒计时阶段工作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倒计时阶段工作实施计划
(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
根据我市创模工作形势和进程,为争取2006年6月实现我市创模目标,特制定创模倒计时阶段(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工作实施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模倒计时阶段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全市各级创模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把创建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创模倒计时阶段和迎接考核验收工作上来,以加强创模工作部署、检查、督办和宣传为手段,确保市政府制订的创模目标如期实现。
(一)组织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责任单位对创模推进工作进行自评、考核和整改。2005年9月至10月30日,组织全市各创模责任单位对照市政府创模工作总体方案和创模责任书下达的任务分工、考核指标及创建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自查,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2005年12月30日前限期完成未达标项目的整改任务。
责任单位:市创模办、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责任单位创模办
(二)筹备召开第三次全市创模工作会议,部署创模倒计时和迎接国家考核验收工作任务。2005年10月中下旬,召开第三次全市创模工作会议,通报全市创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创模倒计时和迎接省环保局、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市创模工作技术核查、技术评估及考核验收阶段的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市创模办、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创模办,市直各创模责任单位
(三)加强对全市创模推进的检查督办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创模推进情况。2005年10月、12月和2006年3月,市环保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对水、大气和城市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检查督办,主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责任单位的创模进展情况,对成绩显著的单位要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影响实现创建目标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创模办,市直各创模责任单位
(四)加强对全市创模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精心营造全市创模的社会氛围。根据我市创模工作进程和迎接省、国家考核验收的工作部署,分别于2005年11月至 12月、2006年4月至5月两次掀起全市创模宣传高潮,在中央和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我市创模的进展和成果,努力营造浓厚的创模宣传声势。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创模办、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创模办,市直各创模责任单位
二、抓好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