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市、区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逐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资金的投入。市、区县两级工程建设资金按照省政府要求进行配套,投入资金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确保投资效益。各级要按照“政府投入为引导,集体和群众投入为主体”的原则,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鼓励农民群众投资投劳,积极引导和吸纳企事业单位、个人、外商等社会资金投入工程建设,倡导和动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支持工程建设。因企业排污和矿区塌陷、闭坑等原因造成饮水水源破坏和水质污染的,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由各级政府责成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影响本区域内农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的有关问题。
(二)落实扶持政策。各级要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有建设任务的区县、高新区每年收取的水资源费留成部分要优先用于农村通自来水建设。同时,要结合实际,集中整合建设资金,把地方水利建设资金、库区维护建设基金、扶贫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等统筹安排使用,形成合力,向农村通自来水工程倾斜。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凡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群众供水的,其向农村供水水量不征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工程建设用地可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当地政府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给予优先安排,临时用地问题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解决;需架设输电专线的,只收取成本费;对向农村供自来水为主的供水企业,其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地方留成部分可先征后返。
(三)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自然、地理、水资源等实际,规划和建设不同的工程形式,尽量采取集中联片的供水方式,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路子。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健全“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企业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建设管理制度,对重点集中供水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施工质量和效益。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运营管理模式,对集中供水工程提倡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经营。鼓励发展民营供水事业,推广农村供水协会管理模式,做好工程运行管理,实现供水工程良性循环。要严格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根据总额度,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各区县、高新区工程项目的启动。在此基础上,根据工程受益范围和投资规模,采取定额补助和先干后补等方式进行补助,重点补助新建工程的水源工程和主管网工程建设。要按照年度工程建设计划,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落实补助资金。各级要设立农村通自来水工程资金专户,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做到专款专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支出资金,对违反者要严肃处理。
四、切实加强农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