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考察城市建设时讲话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5]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考察城市建设时讲话精神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考察城市建设时讲话精神的意见
(省建设厅2005年11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张宝顺书记、于幼军代省长在考察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城市建设时的指示及讲话精神,根据我省十一五规划,借鉴内蒙古、河南两省区经验,结合我省城市建设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为城乡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建立健全规划管理制度,为加快城市发展和提高建设质量提供科学依据和制度保障。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重特色的要求,编制和完善规划,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编制《大运城镇带发展规划》和省域空间管制规划、省域基础设施综合规划。组织对部分城市的总体规划进行修编、调整和完善,重点是加快太原等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抓好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主要城市新区建设及旧区整治改造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加强城市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规范专业规划编制与审批。加快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步伐,尽快完成建制镇和乡集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城市规划修编调整认可和审批备案、建设项目选址、规划年度实施计划、规划公示、规划督察员等五项制度,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一)大力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市绿化、城市道路、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供水、城市供热和供气工程),为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奠定基础。完善城市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四个专项规划,加快编制城市道路、供水、绿化三个专项规划,尽快完成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对“十五”期间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普查调研。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建设,2006年争取有一定数量的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全省招商引资的大盘子。
(二)落实公交优先战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出台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指导意见,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太原、大同等大中城市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的问题。2006年要做好太原市快速轨道交通的前期工作。
(三)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选择条件较好的城市、行业、企业进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试点,加快现有市政公用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按照先行试点、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放开市政公用行业经营市场、作业市场和投融资市场。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市政公用市场竞争机制、企业经营机制和政府监管机制。
(四)在全省开通“12319”城建服务热线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城市管理新模式,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选择太原、长治、晋城等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力争在2007年底在试点城市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上有所突破。
(五)要切实抓好“一入地、三集中、四表出户”(大中城市新建主干道管线入地,集中供热、集中供气、集中污水和垃圾处理,水表、热表、气表、电表出户)工作,树立城市的良好形象。
(六)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工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山西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山西省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
三、积极开展“特色城镇”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城镇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