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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

  3、保持居住区环境卫生水平。防止出现暴露垃圾,加强居住区各种垃圾管理,落实垃圾箱专人看管和保洁责任,坚持“四定”和“三同时一手清”制度,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做到居住区无粪便满溢。
  4、保持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水平。在平时工作的基础上,适应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高峰的收集、运输、处置需要,对日产量的超量部分要求配置好车、船,全力以赴确保清运。同时,加强对垃圾处置场的管理,保证生活垃圾得到正常有效的处置。
  5、保持水域环卫管理水平。对黄浦江、苏州河景观水域、样板段的保洁加大力度,确保以上水域范围内无漂浮垃圾,做好在港船只的垃圾粪便收运工作。
  (三)灯光广告
  1、元旦、春节前要全面做好对景观灯光开放范围的灯具(包括楼宇灯光、橱窗灯光、小品灯光和节庆灯光)的检查和整修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亮灯。
  2、对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做好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对污损的、油漆脱落等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新工作。全面清除过期、陈旧、破损的临时宣传广告标语和行道树、电线杆上残留的横幅绳头等,保持市容整洁。同时,对其它道路设置临时广告力求整洁完好。
  3、元旦、春节期间景观灯光开放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具体措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各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坚持领导挂帅,主要领导亲自抓,按照市局的总体安排,结合各部门、区(县)的实际,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布置、抓落实、抓节点、定责任。
  2、加强整治,注重实效。各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结合2006年主要工作目标,排出本部门、本地区的整治方案,集中力量在节前对市民反映较大的脏、乱、差的点进行专项整治,切实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
  3、加强巡查,督促整改。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积极牵头,加强与各有关管理和执法部门的联手,在年底至2006年1月底期间,组织开展辖区内市容环境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重点对乱设摊、跨门营业、“三乱”污染、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在元旦和春节期间安排好值勤和巡察执法力量。
  4、加强宣传,保持沟通。各级市容环卫部门要积极争取各新闻部门的支持,按照市局要求,开展宣传报道。同时,要及时沟通信息,加快信息传递速度。
  5、加强值班,落实责任。各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落实处理应急事件的力量,备用车辆、船只,及时处理各类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发生的问题,并要认真及时处理市民投诉,接到市民投诉、信访,坚持在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确保广大市民在节日期间有一个整洁、舒适的市容环境,除此之外,还要及时做好防寒保暖、车辆防冻、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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