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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通知

  8.继续深化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改革。以规范旅游行业明码标价为重点,强化对“一日游”等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长效管理。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对旅游定点车辆按全省统一的现行标准的下限征收客票附加费。
  9.利用价格政策积极整合电信网络资源。科学界定合理分配各网络营运商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在不过多增加用户负担的前提下,采取差别化的收费政策,实现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的平稳转换。从2005年11月20日起,适当降低固话区间电信资费,促进电信消费。
  三、实行收费减免
  10.利用价格政策鼓励物流企业向大型化、集装箱化发展。自2006年1月1日起,对营业性大型货车载重量20吨以上部分减半征收养路费、货物附加费、运输管理费;对不报停的载重量在10吨以上的货车可实行全年一次性包交养路费,优惠两个月,全年按10个月征收。
  11.大力拓展金融服务业。继续免收我省地方金融机构在以资抵贷、抵贷资产接受和变现办理资产过户、登记、抵押等事项过程中所发生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交易手续费,从2006年1月1日起,免收机动车辆检测费和过户交易费。
  12.对社区新办服务业减免收费。2006年1月1日起,对社区新办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幼托养老、就业培训、医疗卫生、文化服务、体育健身等服务业,免缴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
  四、营造良好的价费秩序
  13.全面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05年10月开始,到2006年3月底完成。专项清理企业反映较多的各类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等收费;梳理、衔接政府主办的人才流动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服务收费,取消降低一批收费;针对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服务问题,重新确定企业可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修订有关卫生监督、疾病控制机构收费管理规定,杜绝重复收费;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外,行政机关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施监督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4.清理中介服务与专业服务收费。对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提高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等行为加以约束;对已放开价格的中介服务业,督促其做好明码标价,规范其合同格式,明确服务内容、工作程序、收费方式、收费标准。
  15.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围绕促进服务业发展,加强价格和收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落实到位。认真贯彻江苏省价格举报工作规定,及时处理影响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案件,提升案件的办结率和回复率。从2005年四季度开始,组织开展电信资费、高校收费、医疗服务价格等专项检查。深入开展价格诚信活动,以12358网站为基础,构建面向全社会的网络服务平台,建立全省共享的价格诚信信息资源库,促进服务业诚实守信、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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