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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

  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职能,分解到执法岗位的每一项行政执法职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行使法定权力。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执法机构和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同时要根据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对行政执法部门、内设机构和执法人员履行执法职责情况进行评价的重要制度,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一)建立不同层级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
  市政府设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构,负责对市政府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同时指导和监督对各区政府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市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构由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监察局、人事局组成,具体工作由市法制办负责。
  各区政府设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构,负责对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区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构由区府办、法制机构、监察局、人事局组成。
  各行政执法部门设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构,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二)制定评议考核方案和标准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内容是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执法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是否正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决定是否合法、适当,执法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结果,执法文书、案卷的质量等。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构要根据评议考核内容,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评议考核方案,明确和公开评议考核的具体标准。
  (三)评议考核方法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原则上采取组织考评、自我考评、互查互评相结合的方法和百分制计分的形式。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要注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相结合,二是专项评议考核与全面评议考核相结合,三是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要通过案卷评查考核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要积极探索新的评议考核方法,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手段,提高评议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有关部门要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对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起来,避免重复评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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