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文化产业资金投入的力度,优化财政在文化领域的投入结构和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支持有市场发展前景的文化项目的产业化,支持关键技术的开发,支持文化产业链的形成。要制定与产业导向相配匹的资金使用办法,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放大财政资金的投入效应。
(十三)高质量地办好“文博会”。要在中央指导下,与各主办单位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按照“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搭建平台”的思路,坚持市场化模式、明确专业化方向、突出国际化特色,把“文博会”办成我国重要的综合性文化会展品牌,办成像“广交会”那样的中国文化产品出口交易会。要强化交易功能,促进国内外文化信息、项目、人才、产品、资本和技术的汇聚,推进国内外文化产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打造集文化产品展示、文化产业要素交易和文化产业研究交流为一体的平台。
(十四)打造一批文化产品品牌。品牌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集中体现。要充分发挥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创新方面的优势,抓住我市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的契机,大力培育文化精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扶持和宣传,发挥它们在自主创新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和推动文化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文化与高科技的紧密结合,提高文化产品与服务的附加值,增强文化企业的品牌意识,以品牌带动产业优势的形成。
(十五)在开放性环境中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强国际文化产业合作,构筑文化产业发展的广阔平台,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增强深圳文化产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支持和鼓励文化产品的出口,制定文化企业走出去的配套保护和扶持政策,不断扩大文化产业的国际文化市场份额,提高深圳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拓宽国际文化贸易渠道,使深圳成为全国性文化产业出口基地。鼓励深圳文化企业与国际文化产业集团合作,拓展深圳文化产品的国际市场空间。吸引国际娱乐传媒集团和大型娱乐设施落户深圳。探索组建中外合资影视节目制作公司,进一步开展印刷、动画加工制作和音像制品分销(电影除外)的对外合作。在影视、动漫、印刷、设计、工艺美术等行业领域培育一批大型外向型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