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浙江农民信箱”的通知

  网址为:www.zjnm.cn,网络实名和通用网址为:农民信箱。连接因特网,启动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浙江农民信箱网址,或直接输入网络实名、通用网址,进入后可将地址添加到收藏夹,也可下载客户端,便于下次使用。初次使用时,输入初始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初始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在申请农民信箱时告知),登录后,立即修改初始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即正式启用浙江农民信箱。修改后的用户名和密码将作为今后登录农民信箱的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农民信箱现有以下功能:
  一、个人信件
  1.写信
  (1)点击写信,在“收件人”处点击“选择收件人”,页面跳出用户选择对话框,选择要发送的对象,点击单位前的文件夹图标,展开各单位的人员,选择具体要发送的人,点击“添加”,此人就出现在右边的方框内,同一单位的人可多次选中“添加”,如同时还要再发送给其他单位的人,点击此人单位前的文件夹,选中此人,点击“添加”。如果直接选择单位文件夹意为发送给此单位的所有人,如果选错了人,在右边框中选中选错的人,点击删除,直到选择完发送人后(没有特殊授权的普通用户,一次发信限于5封以内),按“确定”。选中的人会出现在收件人方框内。
  选择收件人的第二种方法,在不知对方是什么地区,只知向某一类的人员发信,可以通过搜索。点击“选择收件人”后,在用户选择-网页对话框中,在“按地区浏览”项中选择搜索的地区范围,如在浙江省范围就点击“浙江省”,再选“按类别搜索”,在“类别”处,通过下拉菜单选择具体的类别,点击不同的类别会出现不同的具体子项,在相应的子项中选择你要搜索的具体项目,点击“开始搜索”进行搜索,根据搜索的结果,选中具体的联系人,添加到右边的方框,选完所有人后,按“确定”。选中的人会出现在收件人方框内。
  (2)在主题栏中写上要发送的题目,也可通过点击《“农民信箱”写信常用语》,复制合适的句子,粘贴到主题栏。
  在下面的大方框内,写上具体内容,也可点击《“农民信箱”写信常用语》,复制合适的句子,进行粘贴。(复制按ctrl+c,粘贴按ctrl+v)
  (3)发送方式有三种,一是在完成上述步骤后,直接按“马上发送”;二是如果此信要同时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在“是否同时发送手机”前打勾;三是此信只发送到手机上,在“只发送短信”前打勾。
  注:发送手机短信内容即为标题栏内容,标题栏字数最好在50个汉字以内,超过按2条发,信件正文不能作为手机短信发送。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