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浙江农民信箱”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浙江农民信箱”的通知
(浙教职成[2005]28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了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5〕51号)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78号)要求,现就教育系统参与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推广应用“浙江农民信箱”提出如下意见:
  一、“浙江农民信箱”是通过研究开发方便、实用和可管理的系统应用软件,利用互联网技术,借助现有的农技服务体系和通信运营商的网络设备,以低成本构建的农民网上交互信息化平台,目的是使农民能够借助电脑和手机短信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快速、便捷、免费地获得各种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农产品买卖信息和系统提供的其他服务。“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既是一项政府公益性实事工程,也是政府转变职能、完善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农民信箱推广作为“农科教结合”的一项具体工作,与农业部门紧密合作,积极参与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积极推广“农民信箱”。
  二、开展中学生“农民信箱”知识专题教育。“农民信箱”有关知识和应用方法简单易学,实用性强。为配合“百万农民信箱工程”实施,加快“农民信箱”的推广和使用,农村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应在“信息技术”课程中及时增加“农民信箱”相关知识内容,开展“农民信箱”知识专题教育,使广大中学生初步掌握“农民信箱”的注册登记以及信息查找、采集、发布等基本操作方法,努力成为“农民信箱”的宣传员、发动员和辅助操作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使之熟练掌握“农民信箱”的使用、管理和操作技能。教师业务培训及开展专题教育所需的资料,由当地农业部门提供。
  三、指导中学生帮助家长申请、使用“农民信箱”。在开展“农民信箱”知识专题教育的基础上,各地农村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应积极组织学生向家长宣传“农民信箱”的作用,动员家长申请注册“农民信箱”,帮助家长注册、使用“农民信箱”,发布买卖信息,帮助家长解决对市场信息不了解、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鼓励学生帮助家长操作信箱,同时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安全、文明使用“农民信箱”。对先进典型和个人要及时进行宣传表扬。
  四、参与农村信息员和农业技术员培训。农业信息化知识培训是“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职业学校、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要充分发挥设施、师资、教学等方面的优势,配合当地农业部门,积极开展农村信息员培训,开展农业技术员和农民的计算机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当地的农村信息化应用水平。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