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哈政发[2005]14号 2005年11月15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注重制度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符合
宪法和法律规定,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行政管理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