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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2005年全省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五)规范油气加工、运销秩序,大力宣传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强石油企业自防自治能力,确保输油气管道长期安全运行。
  三、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此次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地区是:大同、晋城、朔州、忻州、吕梁、临汾、运城。上述7市可根据本地情况确定整治的重点县(市、区)。
  (二)重点整治违章占压建筑物。根据全国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方案确定临汾永和、忻州河曲等3处危害严重的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章建筑物(见附件),作为本次专项行动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和省级联席会议挂牌督办整治的违章占压建筑物。
  四、组织领导
  根据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建立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由梁滨副省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局、省安监局、中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山西石油公司、中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北京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成员单位,省公安厅副厅长廉兴有为联席会议召集人,日常工作由省级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组(设在省公安厅)承担。
  各地专项行动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本次专项行动所涉及的市、县人民政府,要参照省级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逐级建立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抽调专人组成联络员工作组,全力推动开展专项行动。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划拨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各级联席会议的领导小组组长与有关职能部门要逐一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逐级加强督办指导,严格兑现奖惩,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
  五、工作措施
  (一)破案打击。
  1、坚持严打开路,对涉油气案件要快速反应,快侦快破,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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